原标题:中小学开始实施课后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来了
学生课后无人照看
课后负担重、补课费用高……
这些困扰广大学生家长的问题
如何破解?
小编从今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教育局和市发改委依据教育部等九部委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文件精神,从7月1日起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单来说就是中小学校可以为在校学生提供课后服务了。这份指导意见中都有哪些干货呢?小编为你细细解读!
(一)服务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在校学生及全地区各普通高中阶段全体在校学生。
(二)服务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一至六年级不晚于17:30,七至八年级不晚于18:00,九年级不晚于19:30。
普通高中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原则上,高一、高二年级不晚于21:30,住宿生和高三年级不晚于22:00。
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初中和普通高中是否开展课后服务及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根据各个年级的学生需求,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决定。
(三)服务内容
小学阶段: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兴趣小组等。
中学阶段:安排文体活动、课业辅导、学法指导、学科实践、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思维拓展训练等。
普通高中阶段:安排文体活动、学科深度拓展训练、个性化答疑辅导、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学法指导、生涯规划指导、创新思维培养等。
(四)收费标准
开展课后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
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每月每生收费不超过200元。
收费不超过450元。各学校须通过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时间,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费用减免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等)参加校内课后服务所需的费用,按其所在学校确定的收费标准,由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